長沙市住建委、長沙市發(fā)改委7日公布《長沙市新建商品住宅全裝修建設實施細則》,規(guī)定全裝修商品住宅裝修部分價格須由具備資質的第三方造價咨詢機構核算,經住建部門簽署意見后報發(fā)改部門備案。
今年3月,長沙市出臺規(guī)定,要求進一步推廣新建商品住宅全裝修建設交付的應用范圍,5個主要城區(qū)新供地的商品住宅項目采用全裝修建設交付的比例不低于70%,而望城區(qū)、長沙縣、瀏陽市、寧鄉(xiāng)市4個近郊縣市區(qū)新供地的商品住宅項目,采用全裝修建設交付的比例不低于30%。
細則規(guī)定,新建商品住宅(含洋房、別墅等)遵循市場規(guī)律按程序辦理備案。“限房價、競地價”試點地塊等剛性需求項目,開發(fā)企業(yè)應根據不同消費層次和市場需求情況,在滿足國家標準體系的基礎上確定裝修風格和檔次,全裝修部分應控制在合理的價格內(暫定不得超過2500元/平方米,根據市場成本變化適時調整)。保障性住房由項目建設業(yè)主單位按照經濟適用的原則合理確定裝修價格。
細則要求,全裝修商品住宅銷售時應嚴格執(zhí)行明碼標價制度。銷售單位應在售房現場和商品房銷售合同中公示和標明裝修內容、材質等級,其中主要材料及潔具、家具、廚柜、電氣設備應標明規(guī)格(設備還須標明技術參數)、材質、顏色、型號、產品系列號,同時將第三方造價機構的核算結果一并公示。全裝修商品住宅買賣合同應包括房屋總價、毛坯部分價格和裝修部分價格等項內容,按房屋總價進行網簽備案,毛坯與裝修部分價格分列、明確標示。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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