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廣州共成交2宗住宅用地,分別是黃埔區(qū)蘿崗車輛段地塊和茅崗路地塊,總用地面積29.7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63.9萬平方米,成交總價87.1億元。這兩宗用地均以底價成交。
本次出讓的土地中,蘿崗車輛段地塊為交通場站兼容二類居住用地,競得人為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該地塊要求受讓人須自持不低于106000平方米建筑面積的住宅用于租賃住房使用。茅崗路地塊為二類居住用地,競得人為北京盛世廣業(yè)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穗府〔2018〕12號)于今年8月10日印發(fā)實施,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包括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全覆蓋改革,通過減、并、放、轉、調等方式精減審批流程,提升審批效率。其中“用地清單制”在本次出讓的兩宗地上實施,地塊出讓前市國規(guī)委已經向住建、民防、文物、安監(jiān)、園林綠化、地震、通信等主管部門,以及水、電、氣等公共服務企業(yè)征集了“用地清單”,明確了地塊相關開發(fā)建設要求。該“用地清單”將在土地出讓后提供給受讓人,進一步為受讓人開發(fā)建設做好服務保障工作。
(責編:許維娜、孫紅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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